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第教学周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级学生专业群内转专业的通知(苏建院教发〔2020〕46 号)

来源:教务处作者:时间2020-06-16点击:3441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苏建院教〔201628号)的文件精神,现就2019级学生第二学期专业群内转专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专业(群)负责人、辅导员、教学秘书组成的学生选择专业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该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制订,并组织实施。

二、各二级学院根据各专业教学条件、就业等情况确定专业群内转专业学生人数和具体的实施办法。各学院制订的具体实施办法,经过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并在所在二级学院公布。

三、学生可按照自身爱好及特长,根据本二级学院制订的规则和条件,在所修读的专业群中选择12个专业进行申报。

四、各二级学院应以尽可能满足学生发展需求为原则。同时今后要根据学生第一志愿的选择情况,逐步通过教学资源的投入或调整达到基本与学生的选择相匹配。对于目前确实无法全部满足学生第一选择的专业,各二级学院可以依据下列条件中的若干条件,科学、合理、简化的制订规则,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群内转专业。具体要求如下:

1.专业群内转专业,学生可以自由申请,无特殊情况,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确认后报教务处。

2.具有下述情形不得转专业:

①入学未满一学期的,不得转专业;

②艺术类、体育类与其它类之间,不得互转专业;

③不同录取批次之间不得互转,如普通高中招生与对口单独招生、学校提前招生、中外合作办学、“32”分段制专本连读、注册入学等,不得互转专业;

④应予退学或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不得转专业;

⑤经学校研究确定不能转的,不得转专业;

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文件规定的,不得转专业;

⑦其他无正当理由的,不得转专业。

五、申请学生于2020617日~624日期间填写《2019级学生专业群内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1),并上交二级学院进行申报。

六、各二级学院于202094日前最终确定专业群内转专业学生名单,并经过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后填写《2019级学生专业群内转专业审核合格汇总表》(见附件2),于202097日前报教务处汇总,其他特殊情况一并经过学校院长办公会审批。转专业名单公示结束后二级学院按要求通知学生办理相关转专业手续,并在教务系统中做出相应的学籍变更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9级学生专业群内转专业申请表.docx


附件2 2019级学生专业群内转专业审核合格汇总表 .docx

 

 

 

       教务处


                                                 202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