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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类

两级教学管理的实施办法(2013.1.22)

来源:教务处作者:时间2016-06-09点击:1965

为适应学校两级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教学工作管理质量和效率,推进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充分发挥二级学院(部)在教学管理中的作用,加强二级学院(部)教学工作的管理职能,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教学工作两级管理基本职责要求和具体职责划分

(一)学校基本职责要求

学校在教学管理中主要侧重于宏观指导、调控和服务。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全校教学工作的调度指挥,保证教学工作的稳定、有序运行。教务处和相关教学职能部门的基本职责是:制定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开展教学质量监控和各类评估;指导学院开展专业、课程建设,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改进教学管理的方法和手段以提高管理效率。

(二)二级学院(部)基本职责要求

二级学院(部)是学校教学管理机构的基本单位,负责执行学校的各项教学管理规定,具体组织实施教学工作并进行检查落实。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内部的教学管理实施细则,对教学活动进行全程控制;加强专业建设,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修订)和实施专业教学计划;加强课程系统化建设,深化教学研究与实践;科学合理安排教学活动的各个环节,认真组织实施;加强教学过程的管理和质量控制,切实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三)学校教学工作两级管理具体职责划分

学校教学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部)具体职责划分详见《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两级管理具体职责划分》(附件1)。

二、二级学院(部)教学工作考核

(一)考核机构

教务处是二级学院(部)教学工作考核的执行单位,负责牵头成立二级学院(部)教学工作考核组,听取二级学院(部)的自评总结报告,并参照《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23)中各项指标逐项打分,分析考核结果,在报送校领导签批后,将考核结果和改进意见反馈给二级学院(部)。

各二级学院(部)成立以二级学院(部)院长(主任)为组长的自评小组,参照《江苏建筑职业技术

学院教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组织和领导本单位教学工作的考核。

(二)考核内容

二级学院(部)教学工作考核的内容由教学状态、教学效果、教学管理、教学发展以及特色项目加分项构成,详见《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三)考核程序

1. 学校成立二级学院(部)教学工作考核组,由学校院长担任组长,由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处、质量管理办公室、实验实训与职业技能管理中心、图书馆、人事处、高教所等职能部门及各二级教学单位教学负责人担任。学校教学工作考核组负责审阅评审各二级学院(部)上报材料,抽查有关原始资料。

2.二级学院(部)教学负责人就本单位的教学工作向教学工作考核组做出情况汇报。

3.教学工作考核组依据教学公告、通报、工作过程统计记录等材料,对《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中各项指标进行打分,并提出考核结果。

4. 教务处分析考核结果,报学校分管教学副院长审定。

5. 教务处反馈二级学院(部)考核结果。

6. 二级学院(部)根据反馈信息,查找问题与不足,制订教学工作的改进方案,并上报教务处,以备复查。

(四)考核结果的应用

二级学院(部)教学工作考核结果将作为二级学院(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教学工作考核成绩排名在全校名列前30%的二级教学院(部)有资格参加学校教学管理先进单位的评选。

三、教学管理奖评选

(一)奖项设置和评选奖励范围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管理奖设教学管理先进单位教学管理先进工作者两个奖项。

(二)评选奖励范围

1. 评选和奖励范围为我校从事教学管理工作的二级学院(部)和个人。

2. 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参评范围为校属各二级学院(部);教学管理先进工作者参评范围为各二级学院(部)的教学院长(教学主任)、专职从事教学管理工作的教务秘书(教务员),以及教务处各科室人员。

(三)评选条件

   1. 教学管理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高度重视教育教学工作。牢固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和教学工作的基础地位。定期召开教学工作会议、办公会议,定期研究教学工作,及时解决教学改革重大问题,支持教学工作的政策措施得力。人才培养目标清晰,定位准确。近年来在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保障工作中积极探索,取得显著成绩,在校内外获得广泛认同,产生良好的示范作用。

  2)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管理理念先进。教学管理制度健全,执行严格,教学运行良好。教学管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积极推进教务公开和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教学管理队伍人员配备到位,结构合理,服务意识强,整体素质高。积极组织开展教学研究与实践,取得一定数量和较高水平的教学成果。

  3 教学改革深入。教学改革思路清晰,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特色鲜明,全面发展。创新人才培养体制和模式,形成校企(行业)之间以及中外合作培养人才等合作紧密、多样开放的人才培养体系。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开展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改革考核方式,注重对学生的能力评价。实践教学指导到位,考核科学,效果突出。抓好教学改革,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取得突破。

  4 教学建设到位。师资队伍素质优良,生师比合理,结构优化,教学水平高,师德风范好。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教师培训、教学咨询,完善教研室、教学团队、课程组等基层教学组织,坚持和完善集体备课制度、助教制度。探索科学评价教学能力的办法,建立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的考核分配政策。实训基地、实验室以及图书资料等教学基本设施优良,教学信息化资源建设先进,充分保障教学需求,利用效率高。教学质量工程建设成绩突出,重视专业、课程、教材、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等教学基本建设,教学名师培养、教学团队建设规划明确,措施得力,成效显著。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完善,教学评估与检查做到制度化、常态化。

5.)人才培养质量高。人才培养声誉好,师生评价好,学生满意度高。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评优率、抽检合格率高,学生参加重要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和技能大赛成绩好,计算机等级考试与英语应用能力考试通过率高,毕业证授予率高,课程重修率、补考率低。毕业生就业率处于本校先进水平,就业岗位适应性强,用人单位满意度高。

2. 教学管理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在教学管理岗位上连续工作两年以上且两年内无教学事故。

  2 热爱本职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求实精神,上传下达准确,秉公办事、服务意识强。

  3)熟练掌握与教务工作密切相关的业务知识,教学档案整理齐全,能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教学任务,管理工作业绩突出。

  4)工作主动热情,以师生为本,受到教师与学生的普遍认可与好评。

(四)评选程序和办法

1. 教学管理奖每年评选一次,教务处负责评奖活动的具体工作。

2. 教学管理先进工作者的评选,由所在单位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签署推荐意见。总推荐比例控制在学校教学管理人员的30%以内。

3. 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和教学管理先进工作者的评选,采用单位、个人申报和教务处组织评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务处将组成评审专家组,对申报材料采用量化评分与评议表决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审,教务处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报学校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确定获奖名单。

(五)奖励

学校向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教学管理奖证书,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有关材料存入获奖个人的业务档案,作为获奖个人今后聘任、晋升的参考依据。

四、附则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管理规定如有与本办法冲突之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教学工作两级管理具体职责划分

附件2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教学院)

附件3:教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教学部)

附件:1-3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