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理类
来源:教务处作者:时间2016-06-08点击:2988
教学工作计划是实施教学目标管理的依据。为使教学工作有秩序地进行,保证教学各项任务的完成,院、二级学院(部)、教研室必须重视教学工作计划的制定与管理。
一、院教学工作计划
院教学工作计划应根据学院的总体工作对教学工作的要求,按学期制订。计划应明确教学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工作,力求重点突出,职责分明、措施得力。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由主管教学副院长拟定,经院长办公会议审批,于新学期开学时发到各部门,并传达到全体教学人员。
二、教务处、各二级学院(部)和教辅各处(室)工作计划
应根据学院教学工作计划的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具体工作目标,制订部门工作计划,内容应简明扼要,要在新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提出,报教务处审查,经教学副院长审批后执行。并作为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和总结的依据。
二级学院(部)应在学期结束时对照工作计划写出书面工作总结,打印一式三份,报送教学院长和教务处各一份,二级学院(部)存一份。
三、教研室工作计划
为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有利于教研活动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现对教研室工作计划编制要求如下:
1. 教研室工作计划,应根据学院和二级学院(部)教学工作计划中的要求,制订教研室学期工作计划,由教研室院长提出,经教研室教师讨论,二级学院(部)院长批准后实施,并打印一式三份,报送二级学院(部)、教务处各一份,教研室存一份。教务处应在学期中、期末对各教研室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2. 编制教研室工作计划时间
每学期第一周由教研室组织讨论,编制工作计划,在第二周内完成。
3. 编制教研室工作计划内容
(1)教学工作
①教学规定的教学任务,各教学环节(包括备课、讲课、实验、实习、设计、考试考查、毕业答辩等安排)。
②各项教学文件和教学资料的建设工作(包括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各种指导书、教学挂图、模型、教学课件等)。
(2)实验室的教学与建设
①实验教学管理
②实验室的建设
(3)教学研究工作
①包括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讨论、教材分析、组织试讲,观摩教学、教学经验交流、教学检查、教学质量监控、调研等。
②专题研究,如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考试方法及学生能力的培养等。
(4)科研工作
①结合学科建设,积极争取科研课题。
②开展学术活动,组织专题讲座,进行学术、论文交流。
(5)教师队伍的建设
①制订教研室教师进修培训计划。
②做好教师的业务定向工作。
四、教研室工作总结
学期结束后,要对照教研室工作计划,写出书面总结,打印一式三份,报送二级学院(部)、教务处各一份,教研室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