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类
来源:教务处作者:时间2016-05-27点击:4436
顶岗实习是高职院校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之一,是强化学生专业技能,提升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和就业能力的重要途径;同时,顶岗实习又是各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一门必修课程,赋予学分要求。因此,每位“专转本”学生需要认识顶岗实习的重要性,并认真完成顶岗实习的相关任务。学校为了兼顾学生顶岗实习和“专转本”考试的实际需要,要求各二级学院加强对该类学生的顶岗实习管理。具体意见如下:
1.鼓励报考“专转本”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利用空余时间备考。
2.考生确有离开顶岗实习岗位来专心备考的需要,原则上可以在第五学期11月份后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顶岗实习申请,一种方式是在12月至次年3月的寒假期间顶岗实习(按照正常毕业时间进行毕业答辩),另一种方式是“专转本”考试结束后至7月10日期间顶岗实习(在7月15日前完成毕业答辩),并签定承诺书,保证顶岗实习时间。二级学院在确保学生能够完成所在专业顶岗实习大纲所规定的任务书要求,满足顶岗实习教学目的前提条件下,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可同意其申请。
3.校内指导教师应协助学生向顶岗实习单位说明情况,征求对方意见。顶岗实习单位同意请假,则办理相应请假手续,考试结束后继续顶岗实习;顶岗实习单位不同意请假,可办理离岗手续,并请求顶岗实习单位对实习学生的表现进行鉴定,填写《顶岗实习鉴定表》。
4.各二级学院应在第五学期开学初对此类学生做好登记,将其申请书留档备查。在我校完成专转本报名工作后,核实申请备考学生是否报名。
5.对假借“专转本”考试名义请假,但未报名参考又没有参与顶岗实习的学生,应给予严肃处理,同时取消顶岗实习成绩评定资格。
6.对报名参加“专转本”考试请假复习的学生,校内指导教师要继续保持联系,督促其完成实习作业和实习总结,特别是督促其考试完成后及时落实顶岗实习岗位。
7.对报名参加“专转本”考试的学生,其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进度按学校和各二级学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8.毕业生顶岗实习期间,住学校学生公寓的,需经实习指导教师签字、二级学院审核,并汇总报学工处备案(注明顶岗实习或“专转本”复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