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第教学周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作者:时间2016-05-04点击:1436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职【201611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2016年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经研究,现就试点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   

国家教改试点项目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省级职业教育集团内应用型本科院校,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建设单位、省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二、试点内容   

(一)中高等职业教育“3+3”分段培养。由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省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建设单位与高等职业院校合作开展建设。   

(二)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由省级及以上示范(骨干)高职院校与应用型本科院校合作开展建设。 

(三)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由省级及以上示范(骨干)高职院校择优与相关本科院校开展建设,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三、试点条件   

(一)专业要求

根据区域产业发展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系统探索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体系,优先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物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高端装备制造、光电、智能电网等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实现按需发展,强强联合,分段培养,全面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为其他院校提供典型与示范。

中等职业学校开展专业应为省级品牌特色专业或“十一五”期间示范专业。支持示范(骨干)职业院校优势专业参加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合作规模

3+3”项目牵头高职院校合作中职学校不超过6个,同一合作中职学校合作专业不超过2个,每个合作专业招生数不超过40人。   

3+2”项目牵头本科高校合作高职院校不超过6个,同一合作院校合作专业不超过3个,每个合作专业招生数不超过50人。   

(三)入学条件

试点项目入学条件由牵头院校与参与院校共同制定。中高等职业教育分段培养项目招收学生中考成绩参照当地三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确定;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本科教育分段培养项目招收学生中考成绩必须达到当地四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农林牧渔大类专业可适当放宽入学条件。   

(四)课程衔接

试点院校要将开发和完善中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课程体系作为建设主要任务,密切联合行业企业,认真研究确定人才培养总体目标和分阶段目标,细化综合素质与职业能力培养要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成长规律,构建中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课程体系。分段培养项目应保持前段教育课程的相对独立与完整,重点加强前段教育基础知识、基础技能和继续学习能力的培养;深化后续教育课程改革,增强后续教育课程的衔接性、实践性和职业性。所有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项目均要建立起中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课程体系。   

(五)转段要求

相关院校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转段升学工作的意见(试行)》(苏教职〔201431号)实施转段升学工作。   

高职与本科“3+2”分段培养:转段学生须取得专科毕业证书,通过全国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B级或口语)和江苏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不低于一级,其他考试不可替代),以及由对口试点高职和本科院校共同组织的资格考核,方可转入后续阶段的学习。   

(六)证书颁发

高职与本科“3+2”分段培养项目由对口合作高职和本科分别颁发相应学位证书与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专科起点本科学习”。   

四、申报材料

(一)2016年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试点工作实行申报备案审核制。由试点院校申报专业认真填写《2016年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确定专业和招生人数,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审核。届时,将根据各院校申报情况开展转段升学工作。   

(二)2015年已试点的“3+2”项目,应按《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填报。 2015年试点项目工作总结。所有参加2015年试点的牵头院校均应组织对试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撰写总结材料。材料包括: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核心课程标准修订,学籍管理,教学组织实施,教材选用与开发,校企合作推动,师资培养培训,招生录取及转段升学要求,存在问题以及意见建议等。   

2015年工作总结、2016年项目申报材料,请于201658前将电子邮件发至jsjzijyk@163.com。联系人:白飞,联系电话:0516-83996004 

 

附件:2016年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项目申报书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