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第教学周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作者:教务处时间2015-04-01点击:740

校内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2015〕4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十二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提升工程的意见,进一步促进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的创新,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创业模拟、创业实践等创新创业活动,培养创新创业能力。学校将继续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工作,请各二级学院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学生申报。现将有关申报要求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

二、注意事项

1.按照申报要求规范填写。申报表的“项目类型”一栏不需要填写。

2.结题要求:必须有创新项目论文(公开出版论文)或创新训练成果,每年省里组织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成果交流展示并评选。分为优秀论文奖、最具潜力创新项目奖、最具潜力创业项目奖、我最喜爱的项目等奖项。

3.指导教师原则上需是副高以上职称。

4.申请项目不得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重复。

5.项目主持人必须是距毕业1年以上的全日制在校生,要求至少获得两次二等奖学金或一次一等奖学金和一次三等奖学金以上(提供证明材料),且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6.鼓励学生跨院部、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创新团队申报项目。每个团队人数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

7.凡有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未结题的,本次不允许参加申报。

8.所有的项目必须按时间要求在网上填报完成(季度报告、中期检查、结题报告)的同时提交电子稿到rxl@jsjzi.edu.cn及纸质材料给实践科任老师处。

三、上报时间地点及材料

1.最后上报时间及地点:2015年4月10日下午5∶30,教三楼B-307室。

2.上交材料:各二级学院限报2~3项,以项目主持人(学生)所属二级学院统一汇总。上交申报表10份,学校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项目。

3.择优公示后,所公示的申报项目负责人于4月20---5月8日期间登录“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平台”(网址:http://jscx.njnu.edu.cn/),在线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

四、项目进展情况统计

根据省里文件要求,统计2012年、2013年、2014年立项的“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进展情况,请各二级学院组织相关指导老师认真填写,于2015年4月12日前将本学院项目进展情况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rxl@jsjzi.edu.cn。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五年四月一日

附件1:“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2:专业门类目录.doc

附件3:2012年-2014年立项项目进展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