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第教学周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2014~2015学年第2学期课程重修报名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作者:教务处时间2015-03-24点击:732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管理规定和本学期工作进程安排,现开展重修课程网上报名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二级学院及辅导员务必通知学生按时进行网上重修报名,未进行网上重修报名或报名未成功者,均不予以登录重修成绩。

2.网上重修报名时间为3月25日~3月31日。

3.课程重修报名要求

(1)补考仍不及格的必修课、限选课应重修;课程考试成绩在40(不含40)分以下的不予补考,直接在相对应学期报名重修;

(2)考核成绩不及格的公共任选课、素质教育课不予补考,可重选该课程,也可另选别的课程,以取得规定学分;

(3)因考试作弊、无故缺考或旷课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不予补考,必须于相对应学期报名重修该课程。

(4)网上重修报名成功的同学,请及时与所在学院联系上课辅导及考试等事宜。

(5)各二级学院于第4周周五(4月3日)前汇总重修报名人数,并安排专业课程重修的上课教师,公共基础课程的重修上课教师由教务处统一协调。

(6)本学期重修上课时间为第5周~第10周,第11周重修考试,第12周重修老师上报成绩。

4.往届生的重修报名

对往届(2010~2011届)未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结业生)的重修报名,学生可到所在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处直接报名,由教学秘书于4月3日(周五)统一汇总后上报教务处统一安排,未报名的学生重修成绩不予登录。(往届毕业生无法在教务系统上报名)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15年3月24日